扫描到手机
扫描到手机 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本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5月14日
吴川市2024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出炉
拟征收土地位于
湛江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空港四路北延线地段
为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拟征收塘㙍镇杨屋村合山经济合作社
集体所有土地3.6285亩
其中,农用地0.1470亩[全部为耕地(水田)]
建设用地3.4815亩
土地补偿费标准为46.8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标准为50.7万元/公顷
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家庭承包的土地被政府依法统一征收的,其征地安置补偿方案制定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纳入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社会保障,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规定足额支付。
(一)货币安置。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土地补偿安置费中。
(二)留用地安置。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征收农村集体士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见》(粤府办(2016)30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的通知》(湛府规(2024)2号)的规定执行。
(三)社会保障费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和《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的通知》(湛府办函(2021)77号)的有关规定,吴川市征地社保费按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6.5万元/亩)的30%一次性计提,资金存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过渡户。该批次拟征收土地面积3.6285亩(不含留用地),需计提费用7.075575万元。征地社保费补贴对象按“先确定到户再确定到人”的方式确认。
编辑丨房小月
*素材来源于吴川市自然资源局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平台予以删除
-END-
相关资讯推荐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开发企业公布为准。本稿件为吴川房产网独家原创稿件,版权所有,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759-5558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