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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川人 湛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新调整落地,明日起执行! 5月23日 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有关问题的通知 // 一、贷款额度调整 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 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一)单方缴存 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25万元。 (二)双方缴存 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6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异地贷款政策调整 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我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有一方户籍或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在我市,可以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与我市缴存职工标准一致。 三、其他未作调整的事项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5月2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编辑丨房小月 *素材来源于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平台予以删除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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