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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吴川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了 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为实施湛江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空港四路北延线工程首批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塘缀镇杨屋村合山、叶屋经济合作社的集体土地及收回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吴川市2021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01 征收范围、目的 拟征收(收回)土地位于吴川市塘缀镇湛江吴川机场东面地段(详见位置示意图)。并作为湛江吴川机场空港经济区空港四路北延线工程首批工程项目交通运输用地。 02 土地现状 拟征收(收回)土地面积合计5.6208公顷,其中农用地5.5066公顷(水田0.6118公顷、园地0.0780公顷、林地4.6834公顷、其他农用地0.1334公顷)、建设用地0.1142公顷。 03 征收(收回)土地补偿标准 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湛府通〔2021〕7号)有关规定执行,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97.5万元/公顷(6.5万元/亩)。 04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19〕16号)有关规定执行。 05 安置方式 编辑 | 房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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